昨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关于推进全市党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明确把党员队伍分为“双带”型党员、流动党员、高龄党员体弱党员、后进党员四种类型,探索党员多样化分类管理措施办法,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党员队伍建设分类管理,坚持每年以一种类型党员为突破重点、逐年向前推进的分阶段实践为党员分类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2016年,我市以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失联党员等后进党员为重点,努力教育转化为合格党员;2017年,以流动党员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覆盖到每一名党员。今年,以“带头示范、带动群众”(以下简称“双带”)型党员队伍培育发展为重点,努力发挥党员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带头示范、带动群众的作用。
《意见》与我市近年来出台的《关于加强“双带”型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流动党员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高龄党员、体弱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实施“双预警”制度的意见(试行)》,共同构成了我市党员分类管理“一总四分”“1+4”的政策文件体系,有利于提升全市党员队伍质量、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意见》明确,以“带头示范、带动群众”为导向,通过完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等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创业、创新、创优上发挥带头示范、带动群众作用,努力成长为“双带”型党员。以“磁铁”“风筝”两大工作法为抓手,加强流动党员精细化管理。以“一方隶属、双重管理”为突破,加强高龄党员、体弱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以“双预警”制度为重点,通过党章党纪教育感化、理想信念宗旨启发觉悟、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等途径,加强后进党员预警提醒和教育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