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必须有“高标尺”引领。最近,省委省政府出台两个《实施办法》,监测评价和考核各地“六个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各地要自觉对标、主动校航,传导压力、提升动力,扎实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高标尺”体现的是我们对高质量发展的认识高度。立足省情实际和阶段性特征制定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本身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形成共识的过程,就是对高质量发展认识的深化、细化、具体化。“高标尺”关注的是发展的质量、节奏和进程,考量的是发展的潜力、成本和生态。“高标尺”要求我们,既认清自身也对标先进,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现有基础条件也看未来发展远景。
“高标尺”测评的是高质量发展的丰富维度,注重共性兼顾个性。这次我省不仅制定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周密安排刚性约束的共性追求,还制定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充分彰显因地制宜的个性特色。共性指标从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6个方面反映发展质效,体现了新发展理念,突出了普遍性要求。在个性指标设置上,紧扣各地不同发展定位和目标任务,注重特殊性和可操作性,更加精细精准、靶向发力。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对照每一条指标,把优势找明、把问题找准、把差距找足。
用好“高标尺”必须下一番“绣花”功夫。是不是高质量发展,既看统计数据,更看综合评估,不能光凭统计部门的“一双眼”,还需要多个部门的“多棱镜”。通过上下联动,变单向考核为双向促进,变“独角戏”为“大合唱”。每一个监测评价指标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开放的、动态的。要随着实践的探索和认识的深化,不断调整、不断完善,提高测评考核的科学化水平,让高质量发展的成果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