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通过《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 娄勤俭主持会议
省委常委会5月28日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是全省上下必须要扛起的重大责任。构建江苏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中央对高质量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六个高质量”发展任务部署要求。
会议强调,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是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有利于科学衡量和客观反映全省及各地高质量发展水平,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作用,坚持对标国家、体现省情,坚持系统思维、全面考量,坚持科学合理、简明实用,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评价,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各设区市的不同发展定位和目标任务要求,体现地方工作特色,传达压力、提升动力,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会议强调,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本身就是一个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过程,是对高质量发展的深化细化具体化,必须研究和回答好高质量发展该怎么做的问题,推动和强化江苏发展的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考核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激励,要通过准确有效的考核和对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真正为“鼓励激励”“能上能下”提供依据,让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成为全省上下的自觉行动。要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改进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引导激励各地树立标杆、增强信心、补齐短板,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