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工作中注重实绩,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也是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干部工作中贯彻注重实绩的原则,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BR> (1)考察了解干部要注重实绩。要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既考察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思想倾向,又考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突出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干部的工作实绩,是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中取得的实际成果,是干部德才的集中体现,是他们的思想、品德、知识、才干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反映。以干部的工作实绩为依据去鉴别干部的德才,可以得出较为准确的结论,有助于选贤任能。<BR> (2)选拔任用干部要注重实绩。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要选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大胆地放进新的领导机构里,使人民感到我们是真心实意搞改革开放。”因此,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对那此经考核确属德才都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委以重任;确属德才平庸、力不胜任、相形见绌的,要坚决调整,真正体现能上能下。这样,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制度改革的威力和积极导向作用才能显示出来,党的事业所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才能大量涌现。<BR> (3)实际对干部的奖惩要注重实绩。邓小平同志指出,对干部“要严格考核,奖罚分明”,“要根据工作成绩的大小、好坏,有赏有罚,有升有隆。”因此,应该运用实绩的考核结果,实施对干部的奖惩,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要按照功绩原则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采取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晋升工资、给予奖金等形式进行奖励。这样有利于克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有利于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