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照管理机关、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配备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必须在市编办核准的职数限额内进行,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
1、各单位配备科级干部时,应事先向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通报情况,征得同意后,领取《参照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及科级职数调整审核表》和《拟任科级职务人员资格审核表》填写。
2、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专办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职数调整、任职资格情况进行初审。
3、召开处务会集体讨论、审批。如同意,则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未经审核或超职数配备的,必须予以纠正,不得兑现有关待遇。
职数调整、任职资格审核时间要求:一般在所有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