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印发
关于加强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通委发〔2008〕4号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现将《关于加强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通市委员会
2008年7月7日
关于加强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加强我市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加强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着眼于夯实基础、强化基层,进一步创新选拔任用办法、优化教育培训方式、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富有时代精神、具有现代意识、具备发展潜质、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村干部队伍,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目标要求: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村干部队伍建设总体上达到以下5个方面的发展要求,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带头人。
一是思想观念新。思想解放、思路开阔、思维活跃,具有科学发展意识和市场经济理念。善于接受新观念和新事物,勇于突破陈规旧习,积极探索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是发展思路清。坚持立足现有基础,切合本村实情,扬长避短,因地制宜,认真谋划村级经济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不断拓展、创新村级经济经营模式,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三是工作能力强。善于把握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和规律,自觉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推进村级经济发展。善于体察民情、集中民智、发扬民主,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善于把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与本村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自觉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解决“三农”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运用启发教育、平等协商的方法妥善处理农村复杂事务,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程度。
四是作风形象好。积极进取,具有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切实为农民群众谋利益。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善于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廉洁自律,注意形象,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五是整体结构优。在全市1800多个行政村,建成一支总量不少于1万人,年龄以45岁左右为主体,女性占比不低于20%,学历普遍在大专以上的村干部队伍。同时,确保每村至少配备一名2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二、加强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创新选拔任用办法,大力优化村干部队伍整体结构。
1.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内选、下派、外调等途径,拓宽渠道,选拔各类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积极探索村企联建、村村联建党组织及村干部跨村任职等多种方式选配村党组织书记的有效办法。认真推行“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方式产生村党组织书记,提高群众公认度。
2.认真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起,每年选聘一批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到村任职,2010年前实现每村配备1名大学生村干部的目标。要重点选聘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中共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用。对于此前已经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组织考察推荐,也可作为选聘对象。加快建立完善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机制,确保大学生村干部“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上得去”。
3.大力加强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45岁以上现职村干部与后备干部不低于1︰1的比例,采用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将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返乡知识青年等对象中的优秀年轻人才列入村后备干部人才库。坚持备用结合,加强对后备干部的跟踪考察、动态管理和培养锻炼。村干部出现缺额时,优先从村后备干部中选拔。
(二)优化教育培训方式,努力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健全培训机制。将村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按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将培训经费列入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预算。建立村干部分级定期轮训制度。县(市)区负责所有村干部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中培训工作,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一般村干部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市抓好重点示范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培训中,要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重点抓好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提高。
2.加强学历培训。鼓励现职村干部通过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等多种途径,积极参加各类学历教育,不断改善村干部文化素质结构。通过联合办学、办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选送年纪轻、素质好、有潜力的村干部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村干部学历教育的经费由县(市)区、乡(镇)和个人共同负担。
3.强化实践锻炼。有计划地组织村干部特别是大学生村干部参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为他们创设工作平台,帮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适应形势、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建立村干部实践锻炼基地,选派村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学习等多种方式,使他们更好地开拓视野、提升素质。
(三)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推进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
1.完善考核办法。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小康目标,结合村干部职责分工,科学制定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优化考核体系。全面推进村干部任期工作目标承诺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建立村干部定期述职制度,加强对村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的全面考核和日常监督,并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研究探索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着力形成村干部队伍新老更替、优胜劣汰的正常机制。
2.提高政治经济待遇。拓宽村干部使用渠道,定期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工作。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对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要大胆提拔到乡(镇)领导岗位。加大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人选名额以及其他社会职务安排向村干部倾斜的力度。大力开展优秀村干部评比表彰工作,加强对村干部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市、县(市、区)两级每3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村干部。建立村干部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干部平均年报酬不低于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
3.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社会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所需经费,其中个人出资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村干部投保标准,力争2008年底前为所有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要进一步扩大参保范围,积极创造条件为村干部办理医疗、人身等保险,切实解决村干部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三、切实加强对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设新型村干部队伍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我市“民富、村美、风气好”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将列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村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将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加强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关键在县(市)区,落实在乡(镇)。县(市)区委要把培养新型村干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认真制定规划,加强具体指导,严格督查考核。乡(镇)党委是加强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切实抓好对新型村干部队伍的培养、管理和考核等各项工作。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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