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立于1921年,至今已经有86年的历史。截止2007年6月,共有党员7336.3万名,占全国人口的比例约为5.4%。概括地讲,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构成。 <P align=left> 党的中央组织。主要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P><P align=left> 党的地方组织。根据行政区划设置,包括省、市、县三级。现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省级党的委员会,333个省辖市(地、州)设立了市级党的委员会,2859个县(市、区)设立了县级党的委员会。</P><P align=left> 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组织。党章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目前,全国共设立基层党组织360.7万个。</P><P align=left>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为加强党风建设,中国共产党还设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包括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它的派出机构。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BR></P>